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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衡水市桃城区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7  10:21:14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衡水市桃城区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0年1月10日桃城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衡水市桃城区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截止到1月9日下午2:00,大会提案组共收到提案128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衡水市桃城区委员会提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116件,占提案总数的90.6%。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41件,占立案总数的35.3%;民生方面的10件,占立案总数的8.6%;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39件,占33.6%;三农方面的9件,占7.8%;政治建设方面的11件,占9.5%;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6件,占5.2%。未予立案的12件,占提案总数的9.4%。

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运用提案的形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审查本次会议立案提案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紧扣发展主题。提案围绕我区高质量发展、老城区改造、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有真知灼见的思路和建议。二是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提案聚焦民生改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社保、扶贫等方面提出提案。三是提案质量明显提高。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精心选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所提提案重点突出,建议具体,质量较高。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提案将由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对未予立案的提案,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交,或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对会后收到的提案,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按规定程序做好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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